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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3日 编辑: 浏览次数:[]

全校同学:

期末考试是对每一位同学一学期以来学习情况的最终测试,建设良好考风也是学校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在即,为进一步倡导诚信考试、规范考场秩序、强化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特通知如下:

一、全体同学要认真学习《湖南工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湖工教〔201540号)第十一章中关于考试规则和《湖南工学院考试违纪舞弊处理规定》(湖工教字〔201038号)中关于考试违纪舞弊处理的规定,加强对考试纪律的认识,努力做到积极备考、诚实应考。

二、全体同学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考试应在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内进行,考生需于考前15分钟入场,严格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考试座位表就座,入座后,应将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摆放于课桌左上角以备查。不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挪动座位及更换考场。凡不听从监考老师指挥者,按违纪处理,该门课程视为缺考。

2、迟到15分钟以上或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视为旷考。考试在进行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离场,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和谈论。

3、除必要的文具与开卷考试所规定允许携带的书籍和参考资料外,学生不得将书籍、通讯工具、笔记、电子辞典、纸张等物品带入考场,考试中不准使用自备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得私自互相借用计算器,不得吸烟、吃零食。

4、学生接到试卷后必须首先按规定把姓名、班级、学号等必填项目写在试卷规定的地方。

5、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考试中不得互相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计算尺),不得有偷看、夹带、传递、交换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试卷和答题纸已订成册,不能擅自分离成单张。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结束,监考老师宣布收卷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卷和试卷背面向上,放在课桌上,监考老师收卷点清后方可离场。不按时交卷者答卷作“0”分处理。若考生私自将考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带离考场,由监考教师将其追回,并对学生作考试违纪处理。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7、学生应服从监考员的指挥,试题一律不解释,临时有事须举手示意,经请示监考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8、学生如违反考场考试纪律,监考员应向其提出警告;对考试违纪、舞弊者,监考员应当众向其宣布,并令其退出考场。

9、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因病者须持有学院医务部门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于考前两周申请办理缓考手续,考试过程中或考试后提出的申请无效,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未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

三、全体同学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于考试期间发现的违规作弊行为,学校将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考试违纪舞弊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希望各位同学端正考试态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顺祝同学们期末考试取得理想成绩,2017年新春愉快!

学生工作处

2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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