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文静,女,学号1440421022,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1410班学生,因2017年12月16日在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中找人替考,于2017年12月26日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湖工学纪〔2017〕7号)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7〕14号)第六条、第十条、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该生留校察看期虽未满一年,但在留校察看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各方面表现突出、进步明显,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研究,决定提前解除莫文静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湖南工学院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