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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学业指导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湖工学发〔2025〕4号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9日 编辑: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业指导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发展为根本的工作理念,将管理与服务有机融合,把指导学生学业发展与引领学生思想成长紧密结合充分借助数智教育和人工智能时代的先进技术,为学生提供精准、高效、个性化的学业指导服务着力培养基础扎实、技术精湛、能力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二章 学业指导工作实施

第三条 学校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负责研究学业指导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生实际需求,制定并完善学业指导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学生评估体系,制定学生综合测评方案和学生奖励办法,充分发挥评估和奖励的导向作用;指导和监督学院学业指导各项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处理和协调学业指导工作中其它重大事项,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第四条 各院(部)教研室、实验中心、学工办等作为全校学生学业指导工作主体,辅导员、班主任、本科生导师担任学业导师,承担课程教学与学业指导工作。教研室与实验中心聚焦课程建设,通过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升课堂质量;学业导师分别针对学生个体差异为学生制定培养方案、职业生涯规划或心理辅导,帮助学生明确学习路径、方法和提供学习资源,提供学业指导。

第五条 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升级。积极引入数智教育和人工智能时代的先进教学理念,推动教学方式的创新变革。鼓励教师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念,关注学生的学习需求和个体差异,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具体措施如下:

1、组织教师参加相关培训和研讨会,学习数智教育和人工智能时代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2、对在教学改革和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

3、加大对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投入,配备先进的设备和软件,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实践环境;

4、积极拓展校外实训基地,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让学生参与实际项目的开发和实施,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

第六条 严格教学纪律,强化课堂教学管理。以不同形式关注学生到课率,对旷课、迟到、课堂违纪行为予以及时有效制止。具体措施如下:

1、实行校、院两级学风督查机制,二级学院要加大对学生上课、早晚自习情况的检查,及时依规对无故旷课的学生进行调查处理,学校每周对各学院学风建设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对各学院学风建设情况进行排名;

2、对于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及时予以制止,课后任课教师会同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对旷课、迟到等不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条 加强诚信考试教育,改革考试方式,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具体措施如下:

1、考前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通过开展主题班会、诚信考试签名活动等形式,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考试的意识;

2、改革考试方式,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目标,合理确定考试方式和评价标准,除了传统的笔试外,增加项目作业、论文、实践操作等评价方式,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3、建立考试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通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考试成绩、试卷难度、学生答题情况等进行分析,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第八条 丰富线上课程资源,涵盖人文、社会、科学等多个领域,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具体措施如下:

1、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学校的发展战略,确定通识教育线上课程的类型和数量;

2、建立共享课程引进机制,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和教育机构的合作;

3、加强对通识教育线上课程的管理和评价,定期对课程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

4、鼓励教师将自己的课程进行线上共享,促进教学资源的交流和共享;

5、加强对共享课程的管理和使用,定期对共享课程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九条 完善学业预警机制,利用大数据分析学生的学习成绩、考勤情况等,及时发现学生的学业问题,并进行预警。针对学业困难的学生,由辅导员、班主任等制定个性化的学业帮扶计划,提供一对一的辅导和支持。具体措施如下:

1、建立学业预警指标体系,明确预警标准和流程,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考勤情况、课程进度等因素,确定学业预警的指标和阈值,当学生的指标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出预警通知;

2、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学生的学习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通过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考勤情况、作业完成情况等数据的分析,及时发现学生的学业问题,并进行预警;

3、建立学业帮扶档案,为学业困难的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业帮扶计划,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为学生安排导师进行一对一的辅导和支持;

4、定期对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帮扶计划,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展和表现,及时调整帮扶计划,确保帮扶效果;

5、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业情况,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制定帮扶措施。

第十条 完善本科生导师制,明确导师的职责和任务。导师定期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为学生提供学业规划、专业学习、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指导。同时,利用线上平台,加强导师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具体措施如下:

1、制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明确导师的选拔标准、职责和任务,选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的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

2、为学生配备导师,导师要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沟通方式可以包括面对面交流、线上交流等,为学生提供学业规划、专业学习、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指导。

3、建立导师工作记录制度,导师要及时记录与学生的沟通情况和指导内容,定期对导师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导师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利用线上平台,加强导师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线上平台可以设置导师答疑、学习资料共享、学生反馈等功能,方便导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5、加强对导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导师参加培训和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提高导师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 各职能部门、院(部)结合单位或专业学科特点成立学业和发展指导团队,具体落实学校关于学生学业指导与支持工作的规划、部署和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1、深入调研学生的学业需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学业指导与支持实施措施,确保学业指导工作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2、组建学业指导朋辈导师团,选拔具有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的学生担任朋辈导师,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

3、举办考公、考研、考证、获奖等经验分享会,邀请优秀学生分享自己的经验和心得,同时,将经验分享内容制作成视频,上传到线上平台,供学生随时观看;

4、邀请学术科研、公共服务、自主创业等领域的专家来校做报告,拓宽学生的视野和思路,利用线上直播的方式,让更多的学生能够参与到专家报告中;

5、组织校友交流活动,邀请校友回校分享自己的成长经历和职业发展经验,建立校友网络平台,加强校友与在校学生的联系和交流;

6、定期开展学籍管理、课堂管理、考试制度、转专业规定、双学位修读制度、毕业实习管理规定等相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解读活动,让学生了解学校的政策和规定,利用线上平台,发布政策解读文档和视频,方便学生随时查阅。

第三章 学业指导工作评价

第十二条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业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全员育人势能,应及时对学业导师、朋辈导师等开展学业指导工作评价。

第十三条 评价周期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为一学期或一年。辅导员和班主任的评价由学生工作部、学院组织实施,本科生导师由学院、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教务处组织实施,采用学生评价、工作记录检查、活动效果评估等方式进行;朋辈导师的评价由团队组织部门实施考核,采用被指导学生评价、指导记录检查、活动表现评估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学业导师工作评价结果作为辅导员、班主任和本科生导师的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对于评价结果优秀的朋辈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于评价结果不理想的学业导师、朋辈导师,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试行,由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负责解释。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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