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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负责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4日 编辑:谭进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防护应对工作,完善心理危机预警四级网络,经二级学院报送,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负责人员公布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负责人员

1.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学工部负责人:曹毅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谭进

学院负责心理老师:陈源

2.商学院

学工部负责人:曹毅

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谭进

学院负责心理老师:彭天琼

3.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学工部负责人:曹毅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陈一文

学院负责心理老师:陈思瑶

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工部负责人:曹毅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陈一文

学院负责心理老师:舒畅

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工部负责人:周燕斌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章红英

学院负责心理老师:黄明辉

6.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工部负责人:周燕斌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章红英

学院负责心理老师:张元

7.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工部负责人:周燕斌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刘伟芳

学院负责心理老师:李成蹊

8.理学院

学工部负责人:周燕斌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刘伟芳

学院负责心理老师:任静

9.设计艺术学院

学工部负责人:尼加提·阿布都热西提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唐晶玲

学院负责心理老师:黄宝乐

10.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学工部负责人:尼加提·阿布都热西提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唐晶玲

学院负责心理老师:王倩雯

11.语言与文化学院

学工部负责人:尼加提·阿布都热西提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倪鑫庭

学院负责心理老师:蒋蔚

12.少数民族预科教育部

学工部负责人:尼加提·阿布都热西提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倪鑫庭

学院负责心理老师:欧阳洪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心理老师工作职责

1.建立和完善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2.制定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对本学院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培育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积极的心理素质,指导学生开展朋辈心理辅导,组织学生开展团体辅导等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做好本学院学生成长辅导的初步接待,完成一般心理问题的日常辅导(一般心理问题是由现实因素激发、持续时间较短、情绪反应能在理智控制之下,不严重破坏社会功能、情绪反应尚未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状况),并做好辅导记录,及时转介心理问题较严重的学生到心理中心咨询;

5.开展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追踪,建立学生心理普查档案及重点关注人群动态心理档案,进行心理危机情况的排查、预警以及实时监控,在学院的指导下实施有效干预和跟踪服务;

6.配合校心理中心开展心理健康节等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完成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反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7.组织本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工作人员,包括班级心理委员、朋辈辅导员、寝室心理联络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的培训,积极参加学校心理中心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8.管理学院学生心理档案、访谈及辅导记录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资料,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

9.组织开展家长课堂等活动,建立家校协同育人机制。

 

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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