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政策精神,保障退役士兵接受高等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与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标准
资助对象:2026年春季学期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退役复学的学生。
资助标准: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185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
3.已按规定完成学籍注册,且处于正常在校学习状态。
4.符合国家规定的退役士兵身份,并已完成相关身份备案或认证。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退出现役证书。
四、申请与报送流程
1.个人申请(3月12日-3月3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2.二级学院初审与公示(3月30日-4月3日):各二级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合规,并将初审通过名单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名单(附件1)及学生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复核、公示及上报(4月4日-4月10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将最终数据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五、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截止日期: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7:00前(请务必在此日期前提交至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4月3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至学校资助中心)。
3.学校公示及上报日期:预计2026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视上级通知而定)。
六、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过有效途径(网站、公告栏、班会、微信群等)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确保政策应知尽知,避免遗漏。
2.严格审核,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申请条件进行审核,确保学生身份真实、材料齐全、信息准确。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按时报送,确保进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整体工作按时推进,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4.关爱学生,做好服务:在审核过程中,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耐心解答学生疑问,为退役士兵学生提供便利和服务。
5.资金发放:助学金待上级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请申请学生务必确保银行卡状态正常。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袁野
联系电话:0734-3452136
办公地址: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