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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辅导员(含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量登记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5日 编辑:刘盈之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工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湖工政发〔2025〕6号)、《湖南工学院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方案》(湖工党发〔2025〕27号),做好2024年辅导员(含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量(以下简称“学生思政工作量”)情况登记备案工作。

本次登记备案的工作量,作为辅导员(含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参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2024年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量”的认定依据。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周期及范围

辅导员(含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在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学生思政工作量。

登记范围包含以下内容:

(一)开展面向学生的主题教育活动,含日常主题教育活动,新生入校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一院一品”、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等;

(二)指导、参加面向学生的社会实践,含“三下乡”社会实践等;

(三)指导面向学生的学生工作相关竞赛;

(四)面向学生开展的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党团培训活动等

(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含普查回访、咨询评估、团体辅导、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等;

(六)其他经审议认定确属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范围的。

二、登记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登记流程

1、本人申报。申请登记人员填写《湖南工学院辅导员(含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量登记申报表(2024年)》(附件1)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2、二级学院初审。

1)申请登记人员将本人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二级学院学工办进行真实性审核(各类工作量登记、审核要求见附件2);

2)结合真实性审核情况,二级学院对照《湖南工学院辅导员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附件3)第三章第十条中有关规定,形成工作量初审意见;

3)初审意见报二级学院党委批准后,在学院首页公示三天无异议,报送《学院辅导员(含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量初审结果汇总表》(附件4)至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复核。根据二级学院初审结果,学生工作部会同团委及相关活动主办单位进行工作量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在学生工作部首页公示三天;

4、公示无异议后留存备案。

(二)工作要求

1、申请登记人员应准确填报学生思政工作量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核算一次工作量,不重复核算。

2、每位申请登记人员申报的学生思政工作量支撑材料原则上须为一个pdf文档,并交由二级学院学工办留存备案。命名规则为“学院+工号+姓名+手机号码+工作量支撑材料”

3、各学院学工办于20259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一站式104),含个人登记申请表、工作量初审结果汇总表、工作量初审结果网站公示截屏各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2111966554@qq.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联系人:刘盈之19173404185

学生工作部

20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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