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发挥先进典型引导作用,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湖工学〔2025〕3号),现将2025-2026学年校级评先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级、2024级、2025级全日制已注册学生(不含2026年“专升本”学生)。
二、评选项目
优秀学生奖学金、国防教育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退役大学生、优秀创业大学生、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竞赛奖励及其他类项目。
三、评定依据
1.《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湖工学〔2025〕3号);
2.《湖南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5年修订)》(湖工学发〔2025〕1号)。
四、指标分配
指标分配详见附表1。其中,团委学生会、校级学生社团成员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由校团委按条件遴选公示后,将材料转交相关二级学院,不占学院指标,由学院统一汇总上报学生工作部。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通用评选程序
1.二级学院须按《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湖工学〔2025〕3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评选,基本流程为:个人/集体申请→班级辅导员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二级学院党委初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优秀创业大学生材料先报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进行评审)→学生工作部部务会议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2.学院须制定本单位评定方案及操作办法,于9月8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并将评定方案上传至学院官网。
3.评先评优申请和审核工作依托“学生工作服务平台”开展,个人奖励在9月10日前由拟评奖学生在平台申请,同时生成《湖南工学院2026年评先评优申请表》,操作方法见《学生奖励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版)》,特殊情况的个人奖励和班级奖励由辅导员在平台提交并生成表格,纸质申请表与服务平台各环节均须依规进行审核,具体要求见《评奖评优、竞赛奖励审核汇总操作指南(教师版)》。
(二)专项评选要求
1.竞赛奖励评选:获奖学生按2026年6月16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竞赛奖励申报的通知》要求在学生工作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各学院根据《通知》及《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湖工学〔2025〕3号)、《2026年湖南工学院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审核竞赛类奖励学生名单、金额及佐证材料等;审核完成后,导出《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审核中信息》《湖南工学院集体奖励审核中信息》并签字盖章,连同佐证材料上交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具体要求见《评奖评优、竞赛奖励审核汇总操作指南(教师版)》;学生工作部协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校团委、体育教学科研部复核并确定奖励名单。
2.优秀退役大学生评选:学院按《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湖工学〔2025〕3号)收集审核材料,由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复核。
3.国防教育奖学金评选:评选不设比例,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湖工学〔2025〕3号)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防教育奖学金均满足评选条件时,按较高等级确定。
4.ACCA班奖学金评定:参照《湖南工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与管理细则》第六章第十九条执行:无违纪违规、无不及格科目且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80%者,可获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他等级奖学金按《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湖工学〔2025〕3号)评选;奖学金不重复,取高等级。
5.优秀创业大学生评选:每学年评选比例为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评选工作。具体评选条件见《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湖工学〔2025〕3号)。
(三)材料提交要求
1.优秀创业大学生
9月11日前,学院须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审核信息》《湖南工学院2026年评先评优申请表》、汇总表(《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审核中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
(2)提交地址:数理楼110西(联系人:伍老师,电话:18473457558);
(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192677409@qq.com,邮件标题注明“××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创业大学生”评选材料”。
2.其他奖项材料
9月23日前,学院须完成除“优秀创业大学生”奖项之外的其他奖项评选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审核信息》《湖南工学院班级奖励审核信息》《湖南工学院2026年评先评优申请表》、竞赛奖励汇总表(《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审核中信息》《湖南工学院集体奖励审核中信息》);
(2)提交地址:一站式学生社区B1-107(联系人:张艳霞,电话:13575240252);
(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nitxgxsk@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学院2025-2026学年评先评优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学院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按“清廉湖工”建设要求,明确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及纪律。
2.严格按学校分配指标评选,不得突破或拆分指标;未达指标数的剩余指标作废。
3.严格审查评选资格,核实学生成绩、综合测评材料;对隐瞒错误、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按校纪校规处理,并取消其下一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4.落实“四个严禁”:
严禁评定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优亲厚友、拉票受贿或设置附加条件;
严禁公示、泄露学生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敏感隐私信息;
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奖励资金;
严禁以任何理由向学生索要奖学金或保管学生银行卡。
5.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6.学院须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学生监督;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修正并公布结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评选氛围。
学生工作部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