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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工政发〔2018〕13号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8-10-23 打印本页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湖南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工学院

20181023

湖南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立项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湖南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8号)、《湖南工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2017-2023)》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项目的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湖南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长:谢国保、罗建华

常务副组长:崔晓利

副组长:张平、刘俊学、陈世平、曹执令、刘龙昌、胡穗、罗蔚、黄红卫、袁勤、杨朗

员:党政办、科技产业处、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宣传部、教学评估处、发展规划与校企合作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图书馆、创新创业学院、学科建设中心、各二级学院(研究院)负责人。

责:结合国家、省两级政策和学校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统筹、组织、督查相关部门各项任务的开展、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科建设中心。

二、成立硕士授予单位建设、会计硕士点和工程硕士点建设推进工作小组

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建设中心、国际合作交流处等各个职能部门分别成立师资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国际交流等专项建设推进工作小组;

会计硕士点建设推进工作小组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牵头组织成立;

工程硕士点建设推进工作小组由机械工程学、汽车零部件技术研究院和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人因与安全工程研究院组织成立。

职责:对照硕士授予单位增列条件或会计和工程专业硕士点增列条件,以及立项建设规划表,细化年度建设目标及具体任务(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列入部门绩效考核任务,分步骤、分项目抓好立项建设任务的落实。各工作小组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或二级学院院长负责制。

三、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立足湖南实际,紧密对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创建一流为目标,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凝练学科特色和育人特色, 持续增强学校综合实力。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项目为契机,全面推进学校整体实力的提升。

2.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对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列条件,查漏补缺、精准发力;根据学校制定的立项建设规划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把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理清思路,明确建设重点。各单位要认真摸底,明确差距,进一步细化建设目标及具体任务,落实到人。要加快推进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改善师资队伍结构。要切实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建立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方联动机制,大力激发师生的创新创造活力。

整合资源,争取各方支持。各单位要明确发展定位,积极整合校内资源,进一步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和特色。要广泛争取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共同打造高层次科研创新平台。要主动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要主动对接省市相关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参与项目建设。

强化考核,确保建设实效。各单位要逐年对建设成效进行专项自评,实行奖惩机制,将建设成效最大化。同时积极做好迎接2022年省学位办验收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年度逐项进行检查。


附件:湖南工学院硕士立项建设规划任务分解表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0月23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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