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司函〔2019〕37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了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学院、研究院须与学校签订《湖南工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请学科联络员告知科研实验室安全第一负责人,前来教学大楼610签署责任书(一式两份),也可以派人将责任书领取到学院签署盖章后,返还到610。责任书请于今天和下周一,两天之内签署上交完毕。需签署的学院、研究院名单如下:安工学院、电信学院、机械学院、计信学院、建工学院、经管学院、数能学院、汽车研究院、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
学科建设中心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