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导师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积累培养经验,学校将根据研究生导师指导学生情况发放津贴。自2021年9月起,指导过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师请报送《湖南工学院研究生导师指导学生情况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毕业论文的签字盖章页等)。核实后,将按照2021年5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湖南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的通知》(附件2)发放津贴。
报送要求:2025年9月30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湖南工学院研究生导师指导学生情况表》纸质稿请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606办公室,电子稿及相关证明材料请发送至邮箱382857183@qq.com。
联系人:唐巧惠,电话:66589/13723823389。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