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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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完成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0-09-10 打印本页

院属各单位: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也是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全面了解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完成情况,确保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完成情况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各相关单位对《湖南工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湖南工学院“十三五”规划暨综合改革任务分解表》和各分规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以掌握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及其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明确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切实为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内容

1、各相关单位填报《湖南工学院“十三五”规划暨综合改革任务分解表》完成情况自评表(附件1)和《湖南工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办学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附件2)对核心指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2、各分规划牵头单位对照《分规划牵头单位一览表》(附件3),按照《分规划自评报告框架模板》(附件4),认真完成分规划自评报告。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完成情况总结,是一项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深入研究与分析,准确地掌握学校整体发展现状,对提高“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进一步促进学校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时保质推进相关工作。

2、注重统筹,确保质量

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好全面与重点、定量与定性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在反映整体情况的同时突出重点,特别要紧密结合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开展总结;另一方面要在检查各项主要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做好定性分析,准确反映规划执行的成效和不足。

3、加强配合,协同推进

各专项规划要主动对接学校总体规划,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规划要主动对接学校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参与、支持和配合做好规划总结,并在相关信息、数据资料等方面加强相互沟通,确保总结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请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作为具体工作联系人,9月11日前将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王老师(邮箱:16079335@qq.com)。9月18日前将分规划自评报告(附件4)及相关表格(附件1、2)的纸质版与电子版送发展规划与校企合作处(教学大楼1009;联系电话:6358;邮箱:16079335@qq.com)。



附件1:《湖南工学院“十三五”规划暨综合改革任务分解表》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2:《湖南工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办学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3:分规划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一览表

附件4:分规划自评报告框架模板


湖南工学院规划办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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