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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03-15 打印本页

院属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湘科计〔20218号),请学院(研究院)积极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学科建设中心归口申报的类别: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和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项目。我校可申报的科技领军人才项目有两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分别资助100万元、200万元(分两次拨付,第1次拨付30%3年支持期内取得国家项目或平台支持的,拨付剩余70%

一、科技领军人才项目

1.支持重点。坚持向科研一线、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校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申报。对来自企业的推荐人选适当放宽推荐条件。优先从主持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人才中推荐。培养支持期结束后的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可优先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为做好国家人才计划推荐人选的培育工作,优先将省科技领军人才(团队)作为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我省推荐对象。

2.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具备爱国奉献的高尚品德,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领域。

二是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三是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四是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科技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研究方向属于科技前沿、颠覆性技术,与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民生保障紧密相关的科研领域。

二是依托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或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是创新业绩突出,研发能力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四是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可跨单位协作。

五是团队负责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3.其他要求

1)同一法人单位推荐对象不超过5项(个人和团队)。培养支持期结束后的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013-2018年入选)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2)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原则上资助期内不得申报(入选国家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以及在外省入选国家人才计划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培养支持期尚未结束的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019-2020年入选)不能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

3)申报对象应在湘全职工作1年以上;已在湘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港澳台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二、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项目

旨在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依托重大创新项目和平台来湘创新创业(非全职)。符合湖湘青年英才和科技领军人才(团队)条件,又是我省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及科技创新服务方面急需紧缺,但不能全职来湘的国内外创新人才(团队),可以通过采取阶段性工作、国际合作交流等方式来湘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和成果落地转化。个人资助50万元—100万元,团队按“一事一议”最高可给予1亿元的综合支持。

1.支持重点。重点引进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人口卫生与健康、生态环境、生物与农业、科技文化与科技服务等领域的人才(团队)。同时,可根据我省相关产业领域重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引才需求靶向引进,并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论证支持。

2.申报条件。参照科技领军人才(团队)申报条件,年龄放宽至60周岁(196011日以后出生)。

3.其他要求

1)外籍非华裔专家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等年龄可再适度放宽。

2)以团队项目引进的,团队负责人为引进人才,且一半以上核心成员全职在湘工作。团队具有1年以上稳定合作基础。

3)须为近两年引进来湘工作(201911日以后)。每年服务我省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

4)已获原长株潭高层次人才集聚工程资助的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推荐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管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推荐方式及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

国家高新区、省直部门、省属本科院校、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湘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的项目,由推荐单位相关部门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四、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4917:30,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41517:30,逾期不予受理。学科建设中心统一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以寄出时间为准) 。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智力引进处(科技创新人才办):07318898807588988072

省财政厅科教处:0731-85165759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8988619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邮编:410013

原通知链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103/t20210311_14799491.html


我校已有安工学院、汽车研究院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顺利通过验收。请各省应用特色学科、校级重点学科所归属的学院(研究院)整合资源,积极申报,每个学科申报1-2个。可整合我校省级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申报。申报情况、团队级别的提升将作为团队考核和学科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请申报团队的学院于329日上午11点之前在系统完成申报,并将导出的纸质档签字盖章后交至610。我中心将组织遴选5个项目报送省科技厅。联系人:周双梃61717

学科建设中心

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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