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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湖南工学院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建设项目库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03-15 打印本页

各二级教学单位(研究院):

为了充分论证学校急需建设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合理配置,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编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2021-2023年滚动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拟对亟需建设的项目做好前期规划及项目论证,建立湖南工学院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建设项目库。建设要求如下:

一、项目入库条件

1、拟入库项目需服务“强化基础,扩大受益,兼顾特色,形成优势”的建设方针,结合已经执行和将要执行的资金使用情况,围绕我校“双一流”建设规划,按照轻重缓急,优先满足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省校重点建设学科、教学实验室等建设需求。

2、拟入库的项目需兼顾科研和教学两大功能,资源利用率高,预期效果达成度高。

二、推荐限额

各二级教学单位(研究院)每年限报1个项目。

三、推荐入库程序

1、单位论证:各二级教学单位(研究院)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拟入库项目填写好相关申报材料,并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内容、拟开设实验项目、设备清单、预期效果等进行充分论证;此外应就现有学科平台和教学实验室能替代的实验项目、能开展的创新训练、资金使用率、现有教学科研成果产出情况、往年资助情况、有无重复建设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

2、入库答辩:各二级教学单位(研究院)已论证的拟入库项目,学校将组织评审,结合评审专家初审意见,每年5月对拟资助项目组织论证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二级教学单位(研究院)做好答辩准备。

3、专家评审:答辩之后,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确定入库项目及优先资助顺序

四、推荐工作要求

1、加强项目库建设是做好我校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项目建设的前提,是推动我校教学科研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各二级教学单位研究院长远发展和切身利益,请各二级教学单位(研究院)对拟入库项目严格把关。

2、请各单位于4月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项目论证报告纸质文档及电子稿递交至学校相关部门教学项目递交至教务处812室,联系人:王胜生,邮箱293575531@qq.com;学科平台项目递交至学科建设中心606室,联系人:黄俊歆(65576)、毛兰(62816),邮箱xkjszx2017@163.com 

 教务处  学科建设中心

                                         2021年3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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