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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共享平台填报及信息报送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0-03-25 打印本页

各二级学院(研究院):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加入共享服务平台和信息报送的通知》要求,促进我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填报与信息报送范围

我校各二级学院(研究院)全部或部分通过财政资金新购建的单套原值2019年度购置的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及仪器设备填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已加入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2019年运行情况、科技创新平台等信息更新。

我校各二级学院(研究院)2019 年度拥有的原值 20 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的整体开放共享情况进行信息报送。报送内容包括仪器运行使用情况及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案例。

二、有关要求

(一)系统填报:二级学院(研究院)科研设施和仪器管理员,根据上次系统填报时分配的账号,进入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t.gov.cn)“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完成本单位2019年度2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信息更新与填报,主要包括平台内仪器2019年度运行情况(包含机时承担项目情况等指标)的数据维护,同时完成已建机构(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和2019年新立项的科技创新平台的信息完善工作,包含基本信息和所属仪器的添加或对应勾稽。完成时间为325日之前(因疫情原因推迟至4月25日)。系统登录账号、密码及填报事项请咨询学科建设中心龚文婷。

(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总结报告,时间段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请按照自评报告提纲(附件2)的要求,于2020425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kjszx2017@126.com,纸质版在正式开学后提交至学科建设中心。

其他未竟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中心龚文婷, 短码63360

学科建设中心

202039

附件1:《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加入共享服务平台和信息报送的通知》

附件2: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附件3:高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系统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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