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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7-10-16 打印本页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校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根据《湖南工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学期拟对我校校级科技创新平台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第一批湖南工学院校级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绿色建筑功能材料实验室,数字化工业系统人误分析及其控制技术实验室,信号与信息处理实验室,高等教育服务理论与应用研究基地

二、验收内容

主要验收各实验室批准立项后提交的《湖南工学院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中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实验室建设发展情况。

三、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书面材料和ppt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各实验室批准立项后提交的《湖南工学院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中建设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形成验收专家组意见,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确定各实验室验收结果。

四、验收材料

《湖南工学院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验收报表》(详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能够代表实验室层次水平的重要科研项目、重大科研成果、成果转移转化、发明专利等证明及科研投入证明。验收报告(一式5份)及证明材料(一式2份)分开装订,经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和相关二级学院盖章后,于2017116日交学科建设中心学科建设科(教学大楼605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252702622@qq.com

五、验收时间
   
本通知下达后,请各有关实验室认真组织自验,学校验收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院长、平台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验收工作。

2、验收内容数据起止时间为201451-2017111日。

3、验收涉及的内容要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4、未尽事宜可向学科建设中心学科建设科咨询,联系人:周双梃 61717, 谢志红 61311

 

附件1:湖南工学院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验收

                                                                    湖南工学院学科建设中心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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