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申硕办、高教研究所)
 您现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申硕工作总结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7-11-30 打印本页

院属各申硕工作参与单位:

根据教育厅公示结果,我校已获批湖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为了更好地推进并落实立项建设单位的各项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前期申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请认真总结,积极申请。

一、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数量

1.申硕先进单位:3-5个;

2.申硕先进个人 10-12人。原则上每个部门限报1人;确因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由学校申硕工作小组(办公室)另外推荐1名。

二、申报条件

    申硕先进单位应具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政策,重视我校申硕工作,并认真组织,积极谋划,扎实推进落实各项申硕工作。

1.申请先进单位需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申硕期间按时提交申硕材料;

2)对材料的收集、整合及撰写进行过多次研讨论证(以原始文字、图片记录或网络报道为准);

3)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按时参加申硕相关会议;

4)工作积极主动,承担的任务较重,按时完成提交的材料且质量高等。

申硕先进个人应爱岗敬业,具有高度责任心和一定的奉献精神,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完成各项具体申硕任务。

2.申请先进个人需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按时提交申硕材料;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3)承担的任务较重,提交的材料质量高等。

三、申报要求

先进单位由二级单位申报;先进个人由个人申报或二级单位推荐。

请各部门(学院)将申报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交至学科建设中心(申硕办公室)605、606,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kjszx2017@163.com。学科建设中心将进行材料核实,并根据材料组织专家评选,评选结果报校务会审定后予以公布。

四、其他

申硕参与单位是指分配了申硕任务,或提交了申硕材料的部门(学院)。

联系人:周双梃61717,龚文婷63360。

学科建设中心(申硕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1:湖南工学院2017年申硕先进单位申请表

附件2:湖南工学院2017年申硕先进个人申请表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webmaster@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