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申硕办、高教研究所)
 您现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湖南工学院“双一流”建设产学研培育平台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8-01-19 打印本页

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主动对接《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我校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增强一流应用型学院建设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现组织申报湖南工学院产学研培育平台,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育宗旨

通过2-3年的培育,能够获批省部级以上各类产学研平台,并支撑省部级以上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立项。通过承担产业服务、项目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主要任务,促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成果转化,着力提升高水平应用型学院建设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遴选及培育原则

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激励创新、加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培育期限与经费资助

培育执行期为2-3年。培育平台资助数量为6-8个,每年资助8-15万元,只资助2年。执行预算管理,培育期内预算不超过资助总经费的90,其他考核合格后再发放。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培育平台遵循归口管理、部门协作、学院落实的工作原则。培育平台必须依托二级学院进行建设,由学科建设中心负责组织专家认定并进行考核管理。

2.培育平台组织结构。培育平台骨干成员不少于12人,其中校内成员不少于9人,校外企事业单位成员不少于3人。培育平台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且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培育平台成员中,高级职称比例不低于50,博士比例不低于50。骨干成员参与的平台数为1项,非骨干成员参与的平台数不超过2项。

3.产学研培育平台要充分体现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内涵,由二级学院与校外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成立,并签订框架性合作协议(无固定格式),明确合作方式、主要任务、建设投入、研发地点、成果归属等内容,学校各种资源按相关规定共享。平台必须有不少于1个校外企事业单位参与。

4.校外企事业单位必须指定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平台的申报和建设;校外企事业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信用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能为产学研平台提供技术研发条件,能联合学校申报国家、省部相关产学研平台及工程化应用项目。

5.每个二级学院只能申请一个产学研培育平台,鼓励各学院学科交叉融合。

五、实施与管理

1.立项批准后校企双方应尽快签订《产学研培育平台合同书》,到学科建设中心备案,同时挂牌进行建设。

2.培育平台经费按建设经费预算表执行,保证平台资金专款专用。

3.产学研培育平台要求校企双方明确相对固定的研究团队,平台负责人的变更、团队成员的变化必须以书面形式于每年上半年开学第一周到学科建设中心申请备案。合作期间内由于企业变更或企业要求终止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向学科建设中心报备。

4.培育平台实行考核制,每年考核一次。对未开展实质性工作,或工作进展缓慢,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培育资格,停拨后续经费。

5.验收要求与成果形式。培育平台验收主要考核骨干成员的成果,非骨干成员的成果按照所属主学科70和非主学科30进行计算。

建设期内,培育平台获批为省部级以上各类产学研平台则视为自动通过验收。建设期内未获批为省部级以上各类产学研平台的培育平台,至少完成下列任务中的3项,其中第1项是必须完成的任务。

1)培育平台获得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授权发明专利4项以上;或者我校作为第一单位完成国家标准制定2项以上;或者我校作为第一单位完成行业标准制定5项以上;或者我校作为第一单位完成符合行业企业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3项以上,并通过国家、地方等相关鉴定;或者我校作为第一单位完成企事业单位委托或招标发展规划、咨询报告8项以上。

2)与合作单位产学研成果转化收益1000万元以上;或者与合作单位产学研成果转化5项以上,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收益。

3)到账横向课题经费300万元以上。

4)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获科技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成果3项以上。

5)运用校企研发成果,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到校进账经费不少于50万元。建立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学生参与校企联合课题研究每年不少于30人次,促进产教融合。条件成熟时,建立专业硕士联合培育基地。

6.验收结果。建设期满2年,组织培育平台的验收考核,完成约定任务的60以上者为合格,完成80-90者为良好,完成90以上者为优秀。对未通过验收或逾期未申请验收的培育平台,学校冻结还未使用的经费和追回部分经费,平台依托二级学院和负责人可在接到通知一年内,完善有关平台材料,并提出延期一年验收申请。再次不通过验收,平台依托二级学院和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承担同类计划项目。

六、申请材料要求及申请日期

1.各二级学院按相关申报要求填写《湖南工学院产学研培育平台申请书》,并将《平台申请书》、《框架性合作协议》及佐证材料各1份,报送至学科建设中心(双一流建设办公室)(教学大楼605室)。所有材料必须提交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送到学科建设邮箱:xkjszx2017@163.com

2.申报截止时间:2018312日(星期一),逾期不再受理。

七、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可在学科建设中心网页上下载

(xzjg/xkjszx/)

2.其它未尽事宜可向学科建设中心(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咨询,联系人:周双梃,短码:61717;刘海波,短码:68138

3. 解释权归学科建设中心。

 

 

学科建设中心(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2018119

 

 

 

附件:《湖南工学院产学研培育平台申请书》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webmaster@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