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申硕办、高教研究所)
 您现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公布二级学院使用学科建设经费审批程序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8-10-25 打印本页

各学院(研究院)、学科、团队、平台负责人:

为明确学科建设各项工作责任,促进学科建设成效,经研究,现就二级学院使用学科建设经费审批程序通知如下:

各级各类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为学科带头人。经费使用须由学科带头人、分管学科建设的院领导联合签字。

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为团队负责人。经费使用须由团队负责人、团队所属学科带头人联合签字。

各级各类科研平台(产学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的第一责任人为平台负责人。经费使用须由平台负责人、所属二级学院分管学科建设的院领导联合签字。

专业硕士点立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为所属二级学院院长。经费使用须由院长、分管学科建设的院领导联合签字。

其他审批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学科建设中心

                                 2018年10月25日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webmaster@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