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自修室管理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2-21 打印本页

 

1、图书馆自修室(文艺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从2022年2月22日开放。

2、图书馆自修室(文艺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实行座位预约,本校在籍学生可通过“APP学习通”进行座位预约(详见图书馆网页—>图书馆服务—>座位管理—>座位预约使用说明及规则)并自觉接受和遵守座位预约系统的设定要求。

3、自修室一、四、电子阅览室2019级学生可预约学习,其他年级学生不可预约学习;自修室二、三、五、文艺报刊阅览室所有年级学生可预约学习。

4、预约时段结束后,学生应清空桌面个人物品,图书馆对违规放置的个人物品不定期进行清理,物品丢失或损坏由物品主人自行负责。禁止任何人在自修室预约学习结束后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占有自修座位。

5、自修室一从图书馆大厅进出,关闭环湖大门。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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