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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7日 点击: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2〕17号)、《湖南工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湖工政发〔2020〕21号)等有关规定,受湖南工学院组织部委托(湖工组函[2022]028湖工组函[2022]029号),审计处成立审计组,自2022111日起杨国辉同志201711月至20225月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刘吉兆同志2016年9月至2022年7月任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原机械工程学院)院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意见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联系,并欢迎对审计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13575299136(69136)

审计组办公地点:教学大楼705室

电子邮箱:1071929951@qq.com

 

湖南工学院审计处

202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