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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方案

2015年10月10日  点击:

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激励学院家庭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对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表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湖工学字[2011]29)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数能学院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张文玉、刘?

副组长: 王胜

成员:肖奎、伍双武等

(二)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组成如下:

评议小组含组长1人,信息员1人,组员3人,由各班负责人和普通学生组成。其中普通学生人数不得少于2人,并考虑男女生比例。

主要职责:

1、根据名额分配做好民主评议;

2、认真做好民主评议过程记录,填写完成民主评议记录表;

3、负责班级评审期间的信息沟通及反馈。

二、评选对象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注册在籍普通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事实;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宿舍个人内务卫生合格;

6、已被认定为贫困生;

7、同等条件下参加学校勤工助学、积极主动参加本院及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参加志愿者、无偿献血等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评选办法

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程序

1、自愿申请。凡具有申请条件的,可向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2、班级初评。各班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遵守校纪校规情况等对学生进行初评。将结果向全班公示无异议后报带班辅导员。

3、辅导员审核。带班辅导员审核所带班级学生助学金申报情况,进行综合平衡,汇总报学院。

4、学院评审。

学院助学金评定小组全面审核,确定学院评审名单并公示。将结果报学生处。

5、学校审定。

五、评选时间、评选名额
  (一)评选时间、名额:国家助学金一等、二等、三等资助标准分别为平均每人每年400030002000元;每班按照贫困等级排列限报9人(各等级不超过3人)。

申请于1012日下午1600之前统一提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1013日上午由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讨论评定。1015-20日,收集材料并公示名单。

(二)具体报送材料:《湖南工学院获奖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暨公开承诺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建议名单表》(统一使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表格,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汇总表请学生确认信息并签名),特别是学生姓名、入学年月、学制、银行卡号要准确无误,避免错误的信息给后续的工作带来不便。

六、工作要求

1、申请人需提供的佐证材料需真实有效,不得伪造或蓄意隐瞒。

2、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经费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获奖助学生使用奖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助学生捐赠捐助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3、加强对获奖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引导工作。所有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湖南工学院获奖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暨公开承诺表”,交辅导员和学院各一份存档备查;于每学期末提交“湖南工学院获奖受助学生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统计表”。

 

 

                    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201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