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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指南针”成长辅导室规章制度

2021年09月06日  点击:

 

一、成长辅导室管理制度

1.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

2.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3.心理指导成员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4.咨询人员在咨询时,必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事后做好记录

5.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和总结;

6.咨询人员要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尊重来访者人格,保护来访者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来访者家属,取得支持和配合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需查阅相关资料后在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8.资讯室在一定时期内, 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准备为今后查阅;

9.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二、心理指导成员的工作制度

1.心理知道成员认真学习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自身的身心健康

2.心理指导成员要和蔼可亲,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环境氛围

3.心理指导成员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4.如果心理指导成员发现无法帮助咨询者,应做好适当的转介建设

5.心里指导成员如果遇到有心理问题严重的甚至严 重到精神问题者,应及时与老师交流反映。

三、心理指导人员的工作守则

1.心理咨询室主要负责来访者心理健康的咨询工作

2.心理咨询的主要对象是帮助解决有心理障碍的人群

3.心理咨询室通过对来访者进行心理咨询,使其具备健康的心理从而努力奋斗,积极进取,创造和谐社会

4.心理咨询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和结果分析,以帮助来访者认识自我、发掘潜能

(2)为个别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

5.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咨询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7.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咨询员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8.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员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9.每次咨询结束后,咨询员应及时整理咨询记录,分类存档

10.咨询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安静、舒适的咨询环境

11.爱护咨询室的物品,保持好咨询室卫生,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理学院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