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风景

心理健康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生工作 > 心理健康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和学生复学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11日  点击:

各二级学院:

季节交替和开学初期是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易发高发群发时段,为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请切实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认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排查

各学院组织辅导员广泛深入学生,摸查并认真分析在校学生的心理行为状况,及时筛查可能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同时对学生参与不良网络游戏情况进行认真排查。

(一)排查对象:全体全日制学生。

(二)工作要求:

1.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相融合,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发现需要关注的学生,及时提供心理帮助。

2.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细处,确保排查无遗漏,记录规范,干预及时,并注意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正当权益,避免不良影响。

3.实施分类排查和干预。根据以往危机预警入库情况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级分类排查和干预,重点做好以下几类学生的排查工作:以往工作中确定为重点关注对象的学生、曾经出现过心理问题(含因心理原因休学后复学)的学生、考研失利学生、遭遇重大生活突发事件学生、各种困难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就业困难、受过处分等)、经常旷课或联系不上的学生、各种原因引发的行为异常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辅导员认为需要关注的其他类型学生。

4.对排查出的对象,各学院要重点关注,落实责任,分类干预,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恶性事件,如有需要请及时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5.排查学生参与不良网络游戏的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详见学工处网站2017623日《关于开展学生参与不良网络游戏情况排查的通知》。

6.各学院统一填写《湖南工学院学生秋季心理健康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并加盖党总支公章,于921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大学生成长中心,联系人:刘伟芳(短号:64280),邮箱550298036@qq.com

 

二、做好学生复学手续办理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本学院学生的复学手续。学生因心理原因休学后,休学期满时,须持三甲以上医院(或同等资质的专科医院)的诊断材料,由监护人陪同来校后,再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复学手续。

因心理原因休学后复学学生必须由辅导员陪同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进行心理评估,根据心理中心评估后的建议做出相应处理。学生顺利入学后,院系仍需持续跟进因心理问题复学学生心理状态,给予支持和关心,帮助其重新适应大学生活,并将学生情况在每周的预警周报中进行上报。

三、坚持做好学生危机预警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关于实行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维稳危机预警周报制度的通知》(院学工〔201215号)和危机预警工作“五个早”的有关要求,各辅导员老师每周要及时填写学生危机预警周报,按时报送本学院危机预警信息,做到危机预警工作全覆盖和零遗漏。

 

附件:《湖南工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