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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制度

2023年03月15日  点击: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是指校内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所在二级单位,将其拥有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面向校内外其他单位或个人开放,与校内外其他单位或个人共享,用于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技术开发的行为。

二级学院(研究院、工训中心、材料检测中心)及其实验中心(室)负责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为开放共享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配备高素质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2、建立健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持共享仪器设备完好。

3、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经学校审核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4、与预约使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单位或个人保持信息沟通,并提供良好的服务。

5、做好开放服务与使用记录档案,保证技术资料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6、为使用单位或个人保守技术秘密,不得侵犯其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

7、遵守本管理办法,定期接受考核评估,及时报送总结等相关材料。

8、鼓励教师、科研人员、高年级本科生兼职共享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