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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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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2022年12月22日  点击:


教学工作是理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部门管理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为了进一步促进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细则。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研究高等技术应用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二、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

五、研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形成特色,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教学计划管理

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为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执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专业设置与调整

1、根据学院学科发展和社会的有效需求设置专业,要善于实现和预测新的社会需求,针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设立新的专业;

2、注意优化专业结构,保证基本办学条件,充分发挥理学院自身师资优势,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专业;

3、新专业的设置,应由教研室提出,经理学院教学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提交理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于每年12月中旬,由专业所在教研室按学校及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填写增设普通本科院校专业申报表,交教务处评审,评审通过后向省教育厅上报。

(二)教学计划既要符合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规格,具有相对稳定性,又要根据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新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教学计划经院长批准后,上报教务处,在教务处的管理、协调和组织下实施;

(三)为突出教学计划的针对性,教学计划的制订,应由教研室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共同制订,并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四)教学计划的实施

1、教学计划的实施是理学院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成教学任务、稳定教学秩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条件。

2、理学院根据教务处的总体安排,按《湖南工学院关于教师聘任工作的实施条例》,落实任课教师、编制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实施计划;

3、理学院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应确保任课教师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落实课表。

4、教学计划确定的课程、教学环节、学时、授课时间、考核方式等均不得随意变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二、教学运行管理

教学运行管理是理学院实施教学计划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

(一)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包括课堂实验、实训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最基本形式,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最基本的管理活动。

1、制订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文件。

1)全校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公共基础课程,由数学和物理教研室制订;

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相关教研室组织有关教师编写,经理学院教学委员会认定批准执行;

3)新开专业要求在二年内基本完成配套的教学大纲;

4)教学大纲按学校统一格式编写,为增大教学大纲的适应性,编写时应有一定的弹性,以适应学时变化的需要。

2、教师选聘

按《湖南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认真执行。

3、受聘教师的职责和考核按《湖南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

实践教学是培养同学理论联系实际、动手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实现“三重一高”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

1、严格按课程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对实践环节的要求进行教学;

2、重视实践性教学内容的改革,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强的实验项目;

3、规范实践教学的考核方法,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

4、抓好校内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落实综合实训的内容;

5、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做到有计划、有大纲、有指导、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6、认真贯彻执行湖南工学院实践教学有关管理规定。

(三)考试管理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四)重视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安排与管理,课程应布置一定分量的作业,专任教师安排答疑时间。安排非教学活动不得占用教学活动时间。

(五)日常教学管理

1、严格遵守学校的学期运行表、课表和考试日程表,保证教学秩序稳定;

2、经常了解教学信息,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及课表变更的审批。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三、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是学院工作的永恒主题。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全面的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

(一)认真抓好教学全过程的管理

1、抓好教学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要精心设计制订整体化的教学计划,精心组织计划的实施工作;

2、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3、注重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

(二)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

1、每学期组织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研室的教学管理质量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

2、建立听评课制度

理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及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全面了解教师教课与学生学习的情况,并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实行教学工作督导制

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督导小组行使教学督导职能,并制定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教学督导作用。

4、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教学自评工作

教学评估是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学院教学评估工作应经常化、制度化。评估内容包括:

1)理学院,各教研室总体教学工作评估;

2)专业、课程、实训基地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评估;

3)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教学管理工作评估。

开展教学评估工作要与日常教学管理与建设相结合,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为重点,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5、教学评估工作要和理学院内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

教学评估的结果与教师职务的评聘和报酬挂钩、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在教学上取得优秀成绩者要给予奖励,对教学责任事故,要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并按章处理事故责任者。

四、教师队伍管理

师资队伍建设是一项关系到学院发展的重要工程,也是我校完成本科评估工作的核心问题,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建设。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理学院自身的教学工作总量和师生总体比例要求,确定理学院的教师编制,报学校人事处批准;

(二)按理学院教师编制,拟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三)建立教学岗位责任制和任课教师教学工作档案,按《湖南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实行聘任制;

(四)建立提高教师质量的机制与政策,重视师德师风建设;

(五)做好所聘任教师的教学业务档案工作; 

(六)理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政策配套应制定各种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政策和措施,如开展教师讲课比赛、讲稿展示、教学观摩、设立教师奖励基金等,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对不能胜任教师工作者,应调离教学岗位。

(七)制定外聘教师管理制度,奖优惩差,积极调动外聘教师的责任心。

(八)学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通过文明教育、思想教育、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抓好教师严谨治学作风和为人师表的教风以及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风。

五、教学资源管理

(一)实验中心建设

建设和完善实验中心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必备条件。理学院依据所设专业及全校基础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全面规划,逐步实施。

1、建立有利于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新模式;

2、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相一致,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试验环境。

(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1、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签订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协议,为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创造条件;

2、制订适合实训需要的教学指导方案,与协作方合作,抓好实训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力争在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3、加强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4、加大对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的评估和考核工作。

(三)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要有合理的规划,选用必须经过党委会。

1、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获奖的规划教材,(其比例不得≤30%)和能够反映先进技术发展水平、特色鲜明,并能够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教材;

2、重视自身教材建设,支持和鼓励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自编特色教材或讲义。

六、教育科学研究与改革管理

按湖南工学院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教学档案资料管理

各教研室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学校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2、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3、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多媒体课件等资料;

4、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开课计划、课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教师学生问卷调查表,课程教学总结、实习实训总结等;

5、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实践)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6、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考试试卷(三年)、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综调查、毕业资格审核等材料;

7、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8、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9、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10、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11、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编目造册。建立教学档案查阅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教学档案管理,应充分使用现代化管理手段。

八、教学管理与教育理论研究

教育教学管理是一门科学。理学院的教学管理必须以正确的教育理论为指导,必须以教学管理研究和教育理论研究为基础。

1、开展教学管理与教育理论研究,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共同任务;

2、要把教学管理作为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学管理的一些重点课题,结合实际工作进行理论研究;

3、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要重视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4、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各种制度,制定完备的教学基本文件,使教学管理制度系统化、规范化。

                                        理学院

                                     2021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