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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理学院2022-2023-1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16日  点击:

于开展理学院2022-2023-1期末教学检查

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12月26日至27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学院将在12月20日组织自查:

一、检查工作安排

1、教学检查内容

①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②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③学院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按期初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④教师听评课情况;

请各教研室统计好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按教务处《关于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

学院考试组织工作落实情况。

2、教学检查方式

①12月19日,教研室自查。

②12月20日,学院督导组集中检查。

3、教学评价工作

督导评教

学院督导评教结果由教研办汇总,以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学院督导评教结果,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进行填报。

同行评教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学院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进行填报。

院部评价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院(部、中心)评价标准》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进行填报。

学生评教

A:评教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2月5日-2023年3月1日。

B:评教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学生专区→教学评价→查询(学年学期:2022-2023-1;评价批次名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评价分类名称:学生评价;评价课程类别:课堂教学)→评价→提交。

C: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评教工作,逾期不再开放系统。

 

理学院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