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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方案

2024年01月22日  点击:

根据湖南工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宁清平 刘璟忠

副组长:何雪华 谢忠祥 邓元祥

员:张艳霞 旷惠琦   毕业班班主任

二、评定类别

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三、参评对象

2024届全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四、参评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任何校纪处分,无任何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专业实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2)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社会取得重大反响或为学校争得荣誉。

9、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含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1、除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B.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

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2、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3、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受此限。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得为同一人。

五、名额分配

班级

优秀毕业生(个)

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指标

校级

省级

信息2001

2

3

3

信息2002

2

统计2001

2

合计

6

3

3

注: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审核必须条件后择优推荐到学校,由学校再次进行审核。

六、奖励标准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文件,校级优秀毕业生500元/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由省教育厅授予“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七、评选程序

1、20242月15日前,完成班级提名推荐。由学生个人认真对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在班级公布,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和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同样需提交申请材料)

   2、20242月21-22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考察。学院学工办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意见,拟定推荐名单报学院党委初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226日将材料交学生工作部(处);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院于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各班2月20日晚19:00将推荐名单等相关材料电子档发送到邮箱1932626246@qq.com(备注班级及负责人联系方式),纸质材料(校级和省级分别用两个档案袋装好)2月25日前交数理楼604,联系人:薛涵,电话:1391318546

具体材料如下(所有材料纸质档、电子档均一式一份):

1、《湖南工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附校级以上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及总成绩单);

2、《湖南工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2)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3)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5,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含退伍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均填在此表内并备注是否创业或退伍

6、湖南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

7、班级公示截图复印件。

八、工作要求

1、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学工办认真组织各毕业班开展班级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实施,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2、严格遵循评选工作纪律,不准在评选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准搞平均主义、拉票、受贿等;不准将学生奖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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