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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2023-2024-1期末教学检查通知

2024年01月08日  点击: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教评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认真组织教研室、实验中心于1月11日-12日开展自查工作。内容包括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师听评课情况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学院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学院考试组织工作落实情况等。在自查的基础上,总结教学经验,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检查安排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1、教学检查内容

①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②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③学院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按期初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④教师听评课情况;

请各教研室统计好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按教务处《关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

学院考试组织工作落实情况。

2、教学检查方式

111日,教研室自查。

112日,学院督导组集中检查。

3、教学评价工作

督导评教

学院督导评教结果由教研办汇总,以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学院督导评教结果,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进行填报。

同行评教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学院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进行填报。

院部评价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院(部、中心)评价标准》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进行填报。

学生评教

A:评教系统开放时间:2024310前截止

B:评教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学生专区→教学评价→查询(学年学期:2023-2024-1;评价批次名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评价分类名称:学生评价;评价课程类别:课堂教学)→评价→提交。

C: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评教工作,逾期不再开放系统。

4、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研室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各项材料装订成册在学院教学档案中存档保存。  

①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②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③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部评价)》

⑧《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5、检查安排

检查人

检查内容

刘璟忠、宁清平

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二级学院督导工作落实情况

谢忠祥、邓元祥、何雪华

教师听评课情况、期末考试组织与落实情况

何丹、廖代喜

物理教研室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钟锋、贾聘真、肖发新

数学教研室、应用统计学教研室、信息与计算科学教研室

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王胜、刘娟

实验中心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于丽丽、付琼慧

收集、整理资料,沟通、反馈相关信息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