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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

2021年09月16日  点击:

为了解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更好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提升资助工作的精准度,根据《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湖工学〔2019〕5号),现就开展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领导工作小组

 长:宁清平、刘璟忠

副组长:何雪华、谢忠祥、邓元祥

 员:张艳霞、旷惠琦、各班班主任

 

二、每班成立评议小组

组长:各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三个学生代表

 

三、认定对象及等级

1、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能够真实反映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支撑材料。

2、学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对学生填报的《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后,初步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

3、结果公示。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建档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造册,连同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同建档,并按要求录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材料报送要求

1、《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要求用碳素墨水或黑色水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和涂改,否则无效。

2、各须收集学生《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相关辅助材料、各班民主评议记录以及各班公示情况存档备查。

3、各将材料收齐整理后,以为单位统一上交,纸质材料于2021年10月9日12:00前交数理楼320电子版发送至1969040082@qq.com

、工作要求

1、各班在认定学生档次时,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班级评议材料,必须确保学生本人知情,确保认定的公开、公平和精准。

2、对建档立卡等七大类学生要优先纳入认定范畴(包括学生自己提供的材料和教育部下发的建档立卡等学生数据),做到全覆盖。对这部分的学生经学院个别访谈、政策解读等仍因个人原因放弃受助资格的,要签订《放弃受助资格声明(参照)》(附件6)。

3、根据工作安排,凡是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必须签订《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附件7)。

4、如发现弄虚作假、高消费等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认定依据与等级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湖工学〔2019〕5号)文件执行。

 

理学院

2021年9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