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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5-23 打印本页

校属各部门: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面向全省,聚焦全省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资助自然科学及与自然科学相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为积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557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资助强度、研究年限

       1.资助体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科教联合基金项目、科卫联合基金项目、科药联合基金项目。 

       2.资助强度、研究年限: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金额为10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面上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省市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科教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科卫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科药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金额填报,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01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XX1231日,否则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二、申请者的条件 

         1.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我校科技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我校协商,取得我校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后的科研人员,均可按《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科教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科药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统一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申请省自科基金。

         2.各项目类别具体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附件1)第四、第五和第八部分。

        3.有省社科基金在研的科研人员,不能申报省自科基金管理科学项目。

        4. 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0年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请关注“申请者的条件”第四款)。

         5.科研诚信要求、预算编报须知的相关规定见《申报指南》第六和第七部分。

         6.限项规定:

   (1)申请者(含参与者)本年度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2)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3)获得过省杰青项目、国家杰青项目、国家优青项目资助人员,或者在站博士后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人员不得申报省杰青项目、省优青项目。

   (4)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资助2次以上(含2次)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

   (5)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三、注意事项

    根据以往申请情况,特别要注意如下几种规范性要求:

         1、申请者当年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2、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青年基金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

         3、申请者实行毕业制:即申请者获得过省自科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省自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2次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获得过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只能申报杰出青年基金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获得过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只能申报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获得过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所有基金项目。(以上均不含联合基金项目)。

        4、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和填写“学科代码”,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二、三级学科填写,有三级学科的必须填到三级学科(三级学科代码为字母后6位数字),交叉学科可以填两个学科代码)。

        5、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如需专家推荐的,须在系统中上传由推荐者签字并加盖推荐者所在单位公章的专家推荐意见的扫描文件。

        6、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项以内。

        7、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8、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

        9有在研非省自科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也可申报2020年省自科基金项目。

 

    四、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项目申报人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于2019523日后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2.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二部分和第八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3.请项目申请人先填写《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9),并于618日之前报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再由各学院报科技产业处统一查重。学校查重后,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不能再添加或更换,以免因超项导致形式审查不合格。

        4.学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74,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73日将本单位最终的申报汇总表(附件9)和《省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0)提交科技产业处。本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故各项目申请人通过网络直接提交即可。

        5.学校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7817:00

 

        五、二级学院申报数量任务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增加申请数量:各单位要重点动员,积极组织,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请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务必扩大申报数量,各二级单位需完成的申报指标任务如下表:

 

各二级单位需完成申报数量任务(省自科)

序号

学院名称

申报任务

1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含研究院)

11

2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含研究院)

11

3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9

4

机械工程学院(含研究院)

11

5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5

6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4

7

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8

8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2.提高申请质量:各二级学院组织校内专家或校外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申请人。

          3.避免非学术失误:各二级学院主管科技工作的领导或科研秘书须审核每份申请书,对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者的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书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武(68910

    邮  箱:  78231943@qq.com

                                                                                               科技产业处

                                                                                             2019523

 

    附件1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0年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2020年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2020年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52020年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62020年科教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72020年科药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8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9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0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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