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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4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0日 

根据《中共湖南省纪委机关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24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湘组〔2024〕62号)和《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衡组通〔2024〕32号)精神,现就我院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方法措施

(一)强化理论学习。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以及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中办发〔2024〕62号)。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认真查摆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剖析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情况和学习贯彻《条例》情况。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查摆问题: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健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始终用党性原则修身律己,时刻以《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已,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对标党风要求找差距、对表党性要求查根源、对照党纪要求明举措,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服务群众中展现担当作为,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持续在务实功、求实效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发挥党内监督职责,对党组织和党员履行职责、遵守纪律、行使权力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规范网络空间言行,在网络空间主动正确发声、敢于善于斗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查摆的问题要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开展谈心谈话。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自我批评要敢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接指出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五)公正客观评议。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24〕49号)有关规定做好组织处置工作。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

(六)抓实问题整改。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基层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基层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委员会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组织指导。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指导,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级党组织要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

2.科学部署,强化统筹安排。要结合“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等工作,根据组织实际和时间进度,统筹开展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3.注重实效,严格程序标准。要坚持从实际效果出发,杜绝随意增加或简化程序。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3月18日前完成。

各党支部每位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一式三份,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党员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设计艺术学院党委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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