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促进教学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学院现决定开展课程考核环节质量与管理和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
坚持全覆盖原则,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考查课程的过程考核材料;(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按审核评估要求整理电子档)。
2、2023届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电子档,按审核评估要求整理电子档)。
二、检查依据及评分标准
1、检查评估依据:《湖南工学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本科课程试卷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1)。
3、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
1、检查时间安排:自查阶段:11月10日前
现场检查:11月12日学院检查
2、程序要求:
(1)各教研室按照检查评分标准(附件1、附件2)中所列指标或项目,准备好检查内容材料,于2023年11月7日将毕业设计电子档交至6213朱虹老师处;2023年11月10日将试卷及课程考核材料纸质档交至6211汪晓桢老师处。
(2)学院教研办及督导组按要求检查各项内容。
检查时间 |
教研室 |
检查人员 |
11月1-10日 14:30-16:30 |
建筑学教研室 |
廖师思、周亮 |
工业设计教研室 |
陈琳、李先之 |
产品设计教研室 |
姜雨佳、吴群 |
11月12日 8:30-11:30 |
学院全部资料 |
唐海源、姜雨佳 朱虹、汪晓桢 |
注:校级现场检查: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本科课程试卷检查评分标准
2、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分标准
设计艺术学院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