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3日 

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包括到实验室进行预习,并写好预习报告(含讲义指定课前必做的内容及实验数据表格)。进入实验室须带上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同意方可进行实验。

二、严格按照实验分组表进行实验,不得擅自调整分组。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事有病要事先向实验教师请假。

三、实验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仪器、用具。如有缺损,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不得自己任意拉用。

四、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严禁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脏物、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五、使用电源时,严禁带电接线或拆线,务必经过教师检查线路后才能接通电源;实验后要切断电源。

六、爱护仪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仪器。有损坏仪器,应做出书面检查,等候处理。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七、实验中听从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提倡独立思考、科学操作、细致观察、如实记录,自觉培养严谨、求是的科学作风和生动活泼、勇于探索创新的学风。

八、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实

九、实验中要注意节约使用实验材料。

十、实验结束后,清点好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并如数归还,打扫卫生,关闭电源、关好水龙头、关好门窗,经指导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十一、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并及时整理,认真分析问题,按要求写出实验报告。不得篡改实验数据,不得抄袭实验报告。

十二、实验室中任何仪器用具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三、实验报告应在实验教师规定时间内交实验室。



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为体现实验室的精神面貌,创造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要求实验室做到:

1、实验室各项标志要明显,标牌要统一张贴或悬挂统一整齐;

2、实验室的墙上应悬挂实验人员守则、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学生实验守则等规章制度;

3、室内布局合理,实验室的通风、照明、控温度、控湿度等设施完好,电路、水、气管道布局安全、规范,便于开展实验教学;

4、实验台上仪器柜内的仪器摆放整齐,资料柜、工具柜内物品码放整体;

5、实验台、凳无破损,门、窗、锁、搭扣完整无缺;

6、精密仪器设备配置防尘罩或包装箱,仪器设备以及实验台、窗台等地方无灰尘;

7、墙壁、玻璃窗、天花板较清洁,无蜘蛛网;

8、地面无积水、纸屑、香烟头等垃圾;

9、室内和走廊上不能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10、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二、实验室主任要划分区域,明确分工和责任,做好日常清扫工作,同时要每个月组织全室人员或动员学生进行一次大扫除工作。

三、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实验完毕后,必须清扫场地和整理好仪器设备。

四、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维护整洁卫生,讲究文明礼貌。

五、主管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应经常检查和督促并填写“实验室卫生检查登记本” 。

六、实验室主任等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实验室抽查并记录。



结构大厅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主任是试验室第一安全负责人,应经常对实验室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一般半月1次。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2、用电安全规定:

1)实验室用电应根据设备容量统一安排,采用集中配电室进行控制,总配电室应设在实验室中心位置;

2)实验室各种电器必须由电工安装,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电炉、电烘箱等电热设备,使用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用完后应立即断电;

4)除标养室外,每日下班前必须全面检查,关闭所有不用的电闸;

5)换保险丝、插销或其它电器故障,应由电工负责,不得擅自接换或修理。

6)遇有人触电,应先拉闸,然后用干燥的木棍挑开开电线,不可直接用手去拉。

7)试验室附件应配备灭火器,遇电器起火,应先断电后灭火。试验人员也应学会各种灭火的使用方法。

3、电液伺服结构试验系统、试验机、实训设备操作安全规定:

1)对于电液伺服结构试验系统、试验机和实训设备,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行,运行正常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经检修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2)压力机使用时,必须先升起工作台,才能进行试验,放试件时坚持应答制度,待试件放好、人手离开后,才能送油进行加压试验。

3)实训设备、压力机、试验机在使用中,待试件放好后才能开机,在运行状态下,不得伸手投料或用刷子清洗设备。

4)试验操作过程中,应精神集中,不得说与试验无关的话,严禁打闹。尤其注意反力墙及地槽,避免出现意外。

4、防火规定:

1)试验室常用的酒精、汽油、柴油等易燃物品应在低温处单独存入,并远离火源区。

2)当用酒精、汽油、柴油等易燃物做试验时,试验者不得离开现场,只有等火熄灭后,才能离开。

3)试验室附近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开放实验室制度

为了充分地利用实验资源,规范有序地作好实验室开放工作,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的所有实验室,包括力学实验室、结构实验室、土工实验室、土木工程材料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造型实验室等。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1、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本科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2、实行实验室开放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是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3、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校、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4、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实验室开放,是指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全校全日制学生以及教师的开放。

二、实验室开放的内容

1、参观实验中心。为了便于各年级各专业学生了解学院实验室的建设情况、仪器设备状况及其功能,欢迎学生进入实验室参观;

2、选修课、必修课教学计划内实验。学生为了深化课内实验内容,于课外时间可进入实验室操作,以熟练掌握实验技能;

3、课内实验和课外实验相结合的实验内容。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做好课内实验之后,对于一些内容涉及面较广,如部分先导问题,或后续延伸问题,学生有积极性作为自选项目,可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4、学生自己设计的创新性实验。此类实验由学生自己提出实验目的、实验方案和步骤,经任课老师同意后进入实验中心;

5、对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科技竞赛或兴趣小组的学生开放实验中心;

6、教师提出实验研究课题,鼓励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

三、实验室开放的时间

1、参观实验中心。参观人数不多时,在规定的实验中心人员上班时间内可自由参观;若按班参观,则实验中心将根据参观人数多少分组、分批引导参观并进行介绍。

2、实验中心开放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内进行,需在星期一至星期五课外活动时间和星期六、星期天进入实验中心的学生应提前预约。

、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每学年开学初,实验中心应通过学院网站向师生公布所拥有的实验能力,包括主要仪器设备名称、数量、可开实验项目等。若实验中心完成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及时更新可开实验信息,便于师生选择实验。

2、进入实验中心应事先向相关实验室提出实验预约申请(除参观实验室外),无特殊原因实验室必须接受师生的实验要求,并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实验。

3、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做好实验实施方案、步骤等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4、各开放实验室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在实验过程中,指导人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能力、创造性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5、实验中心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进入实验室实验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范操作,自觉参与实验管理。损坏仪器设备者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各种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验数据,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中心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成果。实验中心应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实验指导教师及职责

1、在学生未进入实验室前,应认真分析学生的特点、特长,制定方案;实验前要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对于没有预习的学生不允许做实验。

2、实验时指导教师应巡视、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学生实验中出现的意外现象,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学生兴趣,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治学态度的培养。为保证实验的准确性,教师要检查学生的实验数据并签字。

3、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检查仪器、设备等,如发现有损坏等,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在实验项目完成以后,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开放记录;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态度等及时考核,评出成绩,在学期结束前报学院备案。

4、对于学生自拟或设计的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支持,同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5、敦促学生及时提交实验报告或科研报告,并交学院存档,对不能提供实验报告或科研报告的学院将不承认其工作量。

、实验室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要预约,以便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提前做准备。

2、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实行签字制度,同时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对达不到要求的应退回重写,必要时应重做实验。

九、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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