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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课程教学信息化管理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4日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课程建设,实现课程教学过程、课程资源建设、课程评价的“三位一体”管理,现对我校今后一段时期的课程教学信息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性意见

1.各二级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从智慧树、雨课堂、优学院、U校园等四个信息化教学平台选择适宜的工具(见附件1),并积极选树精通信息化教学的教师典型,发扬“传帮带”,提高全员信息化素养。要重点关注教师的信息化技术使用情况,科学分析信息化教学数据,改进教学管理。

2.自2021-2022-1学期开始,教务处、教评中心将依托智慧树、雨课堂、优学院、U校园等四个信息化教学平台的管理端(见附件1),对课程的教学文件、教学过程数据及作业等情况进行跟踪,避免现场核查纸质材料。教学信息化管理推进过程中,将既要确保教学管理服务质量,又要防止人为增加工作量。

3.任课教师应在教学工作正式开始前,将课程相关教学文件按照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制定的格式要求和命名规则(见附件2),上传至相应的信息化教学平台,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通过不同教学工具安排相关人员检查。

4.教务处负责提供信息化教学工具和平台、信息化教学经验分享交流等工作,保障信息化教学与管理的顺利开展。四个信息化教学平台的技术交流群分别如下:

(1)智慧树QQ群号:112899956

(2)雨课堂:湖南工学院雨课堂交流群(微信)

注:群满请联系黄诚18670785153(微信同号)

(3)优学院微信群:

(4)U校园微信群:

5.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对教学全流程进行信息化督导、评价等工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来优化监督评价流程,提高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工作安排

1.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安排专人,于2021年9月10日17:00之前,将本单位承担2021-2022-1学期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所选择信息化教学平台汇总(见附件3)并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学大楼803室张向阳老师处(联系电话:69292),电子档发送至947676802@qq.com

2.全校所有承担2021-2022-1学期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于2021年9月22日17:00之前,根据各自所选用的信息化平台完成对应的教学文件(含教学进度计划(2021版)、修订新版教案(2021版)、课程大纲)上传工作。

3.自2021年9月23日开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组织专人,分平台对全校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进行检查,9月底之前将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通报。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8月24日

https://www.hnit.edu.cn/jwc/info/1056/71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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