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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2024年度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根据学校印发的《湖南工学院202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方案》【湖工党发〔2024〕4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设计艺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称评审的组织机构

1.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余忠、庞朝晖

副组长:朱永忠、刘易华

成员:陈琳、姜雨佳、廖师思

经办人:唐海源,朱虹

2.学院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委员会

主任:余忠

成员:学院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参评委员回避)

3.学校教学业绩测评委员会

主任:朱永忠

成员:教学工作委员会(参评委员回避)

4.学校科研业绩测评委员会

主任:庞朝晖

成员:学术工作委员会(参评委员回避)

二、评审推荐工作节点

(一)个人申报及材料提交(完成时间:2024年11月11日前)

2024年度全省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均需报送纸质材料。同时,资格审查材料还需网上提交,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扫描上传。

(二)材料初审(完成时间:2024年11月13日前)

学院职称工作小组按照上级和学校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任职资格、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业绩等条件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同时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负责人及经办人负责,对照申报人的材料原件,依次核实其复印件的真实性,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并签署名字和时间,加盖公章。

(三)相关性业绩审查(完成时间:2024年11月14日前)

相关性审查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查,如审查有争议,可提交至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相关性审查按照按照《湖南工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代表性业绩审查办法》(附件1)执行。

(四)评议推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15日前)

组织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对其师德师风、学术影响、学科专业建设等进行评议,并由经办人、审核人和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向学校推荐合格人选。

公开述职安排,

工业设计专业教研室述职地点在6208室,主持人为陈琳

产品设计专业教研室述职地点在6310室,主持人为姜雨佳

述职时间2024年11月14日13时。

(五)推荐公示(完成时间:2024年11月16日-18日)

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以及相关性审查结果须在设计艺术学院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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