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9日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对2024年拟申报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了审查,龚明婵老师的审查结果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综合办6213反映,联系人:朱虹,电话:13607348485。
设计艺术学院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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