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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石亚欣等12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2日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石亚欣、陶英杰衫等12名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工设2102:石亚欣工设2103:陶英杰设计2102:陆羿君

工设2202:乔佳敏工设2203:杨卓琼设计2201:陆佳柳设计艺术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建筑2101:刘娇阳、李於芸建筑2102:朱汉馨、易茗泽建筑2201:谭宏伟建筑2202:李娄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付德良

办公室:6206

中共湖南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委员会(盖章)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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