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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梅文杰等14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9日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梅文杰、高雨衫等14名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

工设2102:梅文杰、高雨杉、曾 奕

工设2103:张茗琦、李章敬

工设2104:尹湘琦

产设2101:吕叶子、龙奕潇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

建筑2002:李 琳、陈思敏

建筑2003:袁 溪

建筑2101:马亿里、曹 琪

建筑2102:李泽同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陈保安

办公室:6206

中共湖南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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