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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转评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4日 

2021-2022年春季学期,我校有学生因为退学,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1〕28号)要求和《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工学〔2020〕4号),我校对该名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进行转评。

我院建筑学2101班杨幸同学符合转评资格,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给予该同学春季国家一等助学金资格。

公示期为: 2022年 4月4日至2022年4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4月9日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407)反映。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9173404185。

设计艺术学院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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