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湖工学〔2019〕5号的文件精神,二级学院可以对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重新认定或调整其困难等级,也可以对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认定,经过学生自主报名、班级推荐、学生工作会议民主评议、报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现将推荐结果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天。
班级 |
姓 名 |
建筑2003 |
雍博洋 |
工设2002 |
张宏政 |
建筑2002 |
吴露露 |
建筑2003 |
杜郡秋 |
若对评议结果有疑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供实名纸质材料至6206办公室处反馈。联系人:刘盈之,联系方式:19173404185
设计艺术学院
2022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