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绩效奖二次分配发放工作,促进2022年度学院各项工作的积极推进,现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二次分配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党委会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制订设计艺术学院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绩效奖二次分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1、遵循经费统筹、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分配模式紧跟三个政策导向,即:一是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是要向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平台、重点工作倾斜;三是适当拉开档次,强化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2、奖励性绩效分配体现重业绩、重贡献的导向,突出“竞争性”、“奖励性”和“激励性”,实施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3、绩效挂钩的考察要点为2021年学校和本院的中心工作,即教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学科专业与平台建设情况等,注重考察团队方面的工作与任务实施,注重考察个人工作中的师德师风、职业精神、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教学任务执行和工作效果等。
二、工作小组
组长:张敏、张帆
副组长:朱永忠、刘易华
成员:樊子元、廖师思、姜雨佳、陈琳、吴群、任为为、朱虹、陈保安、尹影
下设办公室:唐海源兼办公室主任
三、二次分配细则
本方案以学校核拨给学院经费总额为依据。2021年度学校核拨给设计艺术学院的绩效总额为984311元,其中基础性绩效743142元,超课时费241169元。超课时费按实发给个人,基础性绩效按以下细则执行。
本方案分管理人员和专技人员两种不同类型进行。
(一)专技人员分配方案:由教学任务(30%)+教学质量(30%)+科研(30%)+其它(10%)。
1. 教学任务(占比30%)
教职工完成教学任务可获得该项的全部绩效,未完成的部分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扣除(最高10%),未完成的教学任务可由科技工作量转化。
2.教学质量(占比30%)
2021年教职工满足以下6种情况之一,可获得教学质量的全部绩效:
a.当年参与院级以上(含院级)各类教学竞赛;
b.当年完成学院的学业导师认证;
c.当年指导或参与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认可的校级以上(含校级)的各类竞赛;
d.组建教学团队或成立工作室且已经开始运行;
e.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含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和成果奖项;
f.申报或参与申报校级以上(含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和成果奖项。
上述6种情况均未完成按照相应比例扣除(最高10%)。
3.科研(占比30%)
完成科技处下达的科研指标,可获得科研任务的全部绩效。科研指标包含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的进账经费,论文,专著,发明专利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值。未完成的按照相应比例扣除(最高10%)。
4.其他(占比10%)
5%作为学院公共事务管理经费,5%作为学院学科专业发展经费。
管理人员绩效分配细则:
1.岗位职责考核40%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内涵建设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等构成。
2.品德考核30%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年终考评等构成。
3.组织纪律考核20%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等。
4. 其它10%
五、学院奖励
由于教学、科研及平台建设等工作绩效奖励由学校统一发放,在本次学院二次分配时对教职工的贡献奖,只是鼓励性的进行。
(一)评先评优
(1)2021年度被评为学校优秀教研室、示范教研室和优秀党支部的奖励所属部门500元。
(2)2021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工,每人奖励200元。
(3)2021年度优秀班主任的教职工,每人奖励200元。
(4)2021年度优秀毕业设计指导老师,每人奖励200元。
(5)2021年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职工,每人奖励200元。
(6)2021年度获得学校认可的主流媒体公开表扬的教职工奖励200元。
(7)获得校级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奖励200元,获得省级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奖励400元。
(二)教育教学竞赛(教师个人)
(1)省级课堂教学竞赛、省级教学创新竞赛、省级信息化教学竞赛和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竞赛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校级课堂教学竞赛、校级教学创新竞赛、校级信息化教学竞赛和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竞赛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励300元、三等奖奖励200元。
校级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全校排名为1-3名等同于校级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排名为4-8名等同于校级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排名为9-15名等同于校级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
(三)学科竞赛
(1)政府类:国家级一等奖奖励500元、国家级二等奖奖励400元、国家级三等奖奖励300元,省级一等奖奖励300元、省级二等奖奖励200元、省级三等奖奖励100元。省级学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奖励200元,优秀组织奖负责老师奖励200元。学校认可的非政府类比赛奖励金额比政府类低一个级别进行奖励,同一个项目只奖励第一指导老师。
(2)教职工指导“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建行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参照同级学科竞赛奖励执行。
(四)科研教研
(1)科研教研项目立项奖
国家级奖励800元/项、省部级奖励400元/项、市厅级奖励200元。横向科研项目按入帐经费每3万奖励100元,省级大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400元/项。
(2)科研教研成果奖
省部级科研教研成果奖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市厅级科研教研成果奖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
校级科研教研成果奖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
(3)论文专著奖
教研类的省级刊物奖励100元,核心期刊论文奖励200元。科研类北大中心核心论文奖励100元,三大检索论文奖励200元/篇,会议论文不计算在内。专著等同于北大中文核心论文奖励。
(4)专利奖
发明专利奖励100元。
(五)参加志愿服务
(六)其他
为学院各项工作做出除本职工作之外的贡献者,依情况而定酌情考虑奖励金额。
五、绩效核减
绩效核减是指因教职工个人的原因而对学院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而在本次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时需要从奖励基数中减掉的金额,相应减款纳入加分奖励进行二次分配。
(一)考勤
(1)全院教师大会
全院教师大会请假一次减100元,无故缺勤全院教师大会一次减300元,以学院党政办会议考勤记录为依据。
(2)教研活动
由学院或教研室组织开展的教研活动、教研室会议等,缺勤及请假者按照50元一次进行扣除,上不封顶。
(3)坐班人员考勤
请假或缺勤以如下方式计算:
请假累计在6-10工作日,每超出减除绩效=(n-5)*50元;
请假累计超过10工作日,每超出减除绩效=(n-5)*100元;
N-为累计请假工作日。
旷工1天减300元,旷工3天退回人事处。
(二)教学检查
(1)在常规教学检查和专项教学检查中,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齐教学文件(教案、教学进度表)、试卷、毕业设计资料,按每次减100元,由学院督导组检查结果为准。
(2)期末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课程成绩,按每门课程减100元,以教务管理系统中数据为准。
(三)调停课
全年教职工因私调停课次数(2学时为一次),1-5次者减100元,6-10次减300元,10次以上减500元。
(四)通报批评
教职工受到学校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实名制通报,通报一次减400元,以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或学校下达批文为准。
(五)其他
(1)教学督导团听评课有负面评价,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者减200元。
(2)阳光服务平台被投诉且经学校认定情况者减200元。
六、工作程序
(一)公布人事处划拨各二级单位绩效考核奖总量。
(二)成立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绩效奖二次分配工作小组并制定分配方案。
(三)召开学院教职工代表扩大会议、党委会、院务会审议分配方案。
(四)学工办、教务办、党政办统计并汇总加分奖励及减款情况。
(五)工作小组初步讨论学院目标管理奖加分奖励及减款情况。
(六)召开党委会审议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奖初步分配情况
(七)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奖初步分配情况。
(八)将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奖二次分配发放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签署审批,提交人事处。
七、工作要求
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奖涉及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奖分配工作,确保教职工二次分配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教职工分配结果的咨询及解释由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绩效奖二次分配工作小组负责。
设计艺术学院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