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及实验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院将于1月4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 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按期初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4、教师听评课情况,以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见附件1);
5、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按教务处《关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
(二)教学检查方式
检查以教研室自查为主,院督导组织抽查。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价
1、设计艺术学院的督导评教结果以二级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本院(部、中心)督导评教结果为准,并由设计艺术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二)同行评价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教研室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教研室汇总交至学院,由设计艺术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三)院部评价
设计艺术学院的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院(部、中心)评价标准》(附件4)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由设计艺术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各项评价在2022年3月10前完成。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督导组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于2022年1月3日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交至6211汪晓桢老师处。
1、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
3、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6、《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及听评课记录本。
设计艺术学院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