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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20〕26号文件)的文件精神以及教务处关于《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办法》(湖工教发〔2021〕53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张敏张帆

副组长:朱永忠刘易华

成员:廖师思姜雨佳陈琳吴群朱虹 唐海源 唐嘉璐 汪晓桢

二、2020级各专业转入学生人数计划

序号

专业

转入学生人数

备注

1

建筑学

10


2

工业设计

10


3

产品设计

0

艺术生不可转出和转入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学生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新生学习满一学期,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2.因学科特长或者个性发展需要的,须提供创新创业类成果、竞赛获奖证书等充分说明专业特长的材料;

3.因身体健康原因,经二甲以上医院认定(含病历卡、盖有医院公章的诊断书及医院建议)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能在学校其他适合专业学习的;

4.因原专业学习特别困难的,经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认定不适合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通过接收专业所在的二级教学单位考核可以转入合适专业;

5.退役和创业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其转专业需求;

(二)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作退学处理的;

3.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4.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具有明确限制的。

5.恶意拖欠学费的;

四、考核办法

1.各专业转入学生以高考录取成绩和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平均成绩加权计算作为考核条件。

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高考总分x50%+期末考试课程平均分x50%。高考成绩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没有如实填写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当申请转入某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转入计划人数时,根据成绩高低确定转入名单。

五、转专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30日)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新)》(样表见附件,或教务处网页上下载),交学生现所在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唐嘉璐。地点:6211。

(二)转入资格初审(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2日)

2021年1月11日前,学院计算各转入学生总成绩,分专业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具体名单。2022年1月12日,各二级教学单位将转专业(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三)转入名单复审、公示(2022年1月13日-1月20日)

教务处汇总并审核各二级教学单位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校园网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行文。

六、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成绩认定

1.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进入新专业学习需补修课程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学号不变,学生档案、学生宿舍等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3.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

(1)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学分直接记入该生在转入专业的学籍档案。

(2)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具体操作请按《湖南工学院关于课程补修的通知》的通知执行(教务处网页可下载)。

设计艺术学院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转专业申请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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