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助学[2021] 28号)、《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工学[2020]4)及《湖南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等文件要求,经过学生自主报名、班级推荐、带班辅导员初审、院评定工作小组评议、报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
*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供实名纸质材料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6206反映。联系人:刘盈之,联系电话:19173404185
湖南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