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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4日 

根据学校发布的《湖南工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须知》、《关于做好我校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情况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教职员工返校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湖南工学院2021-2022-1学期教学组织工作方案》等相关通知要求,学院高度重视新学期疫情防控大背景下的教学工作,为认真落实工作要求保证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并且高质量运行,学院特制订本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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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确保教育教学秩序平稳有序,顺利完成2021-2022-1学期教学任务;充分利用教学资源,进一步优化教学安排;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合理调整作息时间,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和要求只升不降。

二、工作思路

以学院为主导、各教研室为主体、学院各职能部门参与配合组织的管理方式,由雨课堂和智慧树等教学平台提供信息化辅助教学技术支持,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信息化教学具体落实到每门课程、每个任课教师、每个教学班、每个学生。

、组织保障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教学标准不缩水,教学质量不降低,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学院成立疫情防控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学任务调整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具体如下:

组 长:张敏、张帆

副组长:刘易华、朱永忠

成 员:姜雨佳、陈琳、廖师思、樊子元、陈保安、朱虹、唐海源

开学防控工作准备

(一)开学上课前,综合办、教研办对本院教学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包括课表检查,实验实训场所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耗材准备情况,教室卫生检查、桌椅数量和损坏情况、门锁开关、灯光、风扇情况、粉笔与黑板刷配置检查,教室的多媒体设备情况检查,以及专业教室等其他教学场地的检查。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需要维护的,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修,并跟踪结果。(责任部门:综合办、教研办)

(二)教师防控工作安排

1、2021年9月8日正式上课,全校师生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2021-2022-1学期教学行政日历、教务管理系统中排定的课表和湖南工学院作息时间表开展教学活动。原安排在9月6日、7日的课调至9月11日(周六)、12日(周日)。

2、继续执行防疫日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责任部门:综合办、教研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3、告知所属全体教师在返校途中的防疫措施、到校后接受防疫工作安排等内容,确保教师在上课前能详细了解学校对上课日期、时段、报到流程、进校路线、健康码、体温监测、就餐等事项的安排。(责任部门:综合办、教研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4、学院要求正式开学后本院内教师每日更新健康码,所有教师必须提交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方可入校。(责任部门:综合办、教研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5、健康码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教职员工暂缓报到入校,黄码、红码转为绿码后,凭健康码绿码、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入校;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教职员工暂缓报到入校,治愈后凭医院诊断证明报到入校;2021年7月以来感染新冠病毒的教职员工暂缓报到入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报到入校(加强治愈出院教职员工隐私保护,不得泄露其个人相关信息)。(责任部门:综合办)

6、督促、催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切实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全面查验教职员工疫苗接种记录,不漏一人,教职员工没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且不能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免接种证明的,不得进入校园。(责任部门:综合办、教研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7、教职员工按学校统一规定时间到岗到位,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按时到岗到位的情形进行分类管理。(责任部门:综合办、教研办、各教研室)

8、根据学校《关于推进课程教学信息化管理的意见》(院教务[2021]108号)制定学院课程教学信息化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学院各任课教师充分全面化利用智慧树、雨课堂、优学院、U校园等教学工具或平台开展信息化教学活动。督促各任课教师做好授课准备,9月10日前承担2021-2022-1学期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所选择信息化教学平台汇总上交至教务处,在9月22日之前督促全院教师根据各自所选用的信息化平台完成对应的教学文件(含教学进度计划(2021版)、修订新版教案(2021版)、课程大纲)上传工作。(责任部门:教研办、各教研室)

9、坚持分类课程教学活动。基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对于网络条件好的学生,教师应将PPT、课程大纲、课程教案、教学进度计划、教学视频等资料通过雨课堂、智慧树、优学院、U校园等教学平台推送给学生,学生开展线上学习;对于网络条件不好的学生,教师课前应将电子教材或讲义、PPT、课程大纲、课程教案、教学进度计划、教学视频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学生,并及时进行线上辅导;现场教学环节可返校后补做。(责任部门:教研办、各教研室)

10、校内实训、校外实习等现场教学活动,需制定教学计划;校外实习视疫情防控和发展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另行通知。(责任部门:教研办)

11、由学院按照上学期制定的教材征订计划,组织人员到学校教材科指定发放点领取。不能按规定及时返校的学生由学院教研办公室将教材邮寄给学生。(责任部门:教研办)

12、身体健康但确实无法返岗的专任教师,为了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学院上报至学校教务处批准后,可实行线上教学;旅居境外无法返岗且身体健康的坐班人员,可以申请请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处理。(责任部门:综合办、教研办、各教研室)

13、因身体健康原因而无法返岗的人员,执行病假请假制度,专任教师的教学任务由学院根据教务处要求,进行调配解决。(责任部门:综合办、教研办)

14、建议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可乘坐私家车返校。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三)学生防控开学工作安排

1.返校条件。学生所在地市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开学前14 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凭健康绿码、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入校;学生所在地市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暂缓报到入校,待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 14 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入校。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学生暂缓报到入校,黄码、红码转为绿码后,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入校;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学生暂缓报到入校,治愈后凭医院诊断证明报到入校;2021 年 7 月以来感染新冠病毒的学生暂缓报到入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报到入校。严格落实“应接尽接”要求,开学前全院学生至少完成第一剂次新冠病毒接种,无疫苗接种记录且不能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免接种证明的,不得报到入校。(责任部门:学工办)

2、组织好学生返校开学及相关工作,学院协同学工办公室、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发布开学相关信息,根据学校《关于我校学生返校前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知》,及时掌握本院学生返校信息,保障好学生返校核酸查验工作,顺利返校。(责任部门:学工办)

3、对中高风险地区暂不能返校的学生开学后仍不能参加课堂学习的学生(包括不符合返校要求的学生,及返校后应隔离观察的学生),各教研室9月7日之前应统计学生名单,摸清情况,制定相应教学方案,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原则上须“一生一案”,各任课教师务必提前做好异地同步教学准备。(责任部门:学工办)

4、鼓励有条件的学生乘坐私家车返校,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乘坐公共交通返校的,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建议佩戴一次性手套,减少与他人交流和聚集。避免人员聚集,学生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进入校园。

5、开学后学校继续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学生入校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制度。开学后学校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

五、教学工作保障要求

1、各任课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学院开学教学工作组织方案要求,认真完成教学进度计划表、课件制作等教学文件准备工作;提前积极主动与授课班级取得联系,掌握学生到校情况,提前在雨课堂或智慧树等教学平台上模拟演练异地同步授课和线上授课。

2、学业预警按照《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籍学年电子注册和学籍清理、学业成绩清查的通知》(院教务〔2021〕98号)要求开展,学籍注册在学生返校后完成,注册工作统一由学院教务秘书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注册工作

3、疫情防控期间,全院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循《湖南工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须知》、《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设计艺术学院疫情防控组织教学工作方案》,提前对教学工作进行科学研判,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6、学院党委、综合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连同各教研室等教学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各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密切配合,确保教学工作平稳顺畅。

7、各专业教研室组织有效教学检查,指导、督促教研室内各任课教师按学校《关于推进课程教学信息化管理的意见》通知开展信息化教学,按学校《关于教师完成有关课程教学文件的通知》完成制定教学进度计划、修订新版教案和PPT,教案、教学进度计划、教学设计等教学文件的修订工作,学院教学工作小组联合教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学工办公室及学院二级督导团等职能部门展开指导、检查工作。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教学违规情况,学院将依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设计艺术学院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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