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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2020年度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8日 


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湖工政发[201]6号)、《湖南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与发布管理办法》(湖工教评〔2020〕3号)以及《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我院定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 号)精神,着力完善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持续推进校内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有效促进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如下机构:

(一)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本次数据采集工作。

组长:张敏

副组长:甘英明游春华

成员:刘传辉朱永忠彭浩明廖师思陈高樊子元姜雨佳

秘书:吴婷

(二)领导小组下设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工楼6214室)。负责本次数据采集与填报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7月15日-30日,前期准备阶段。

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及时报送数据采集信息员,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二)第二阶段:8月1日—8月31日,全面采集填报。

1)召开基础数据采集会议。

召开数据采集大会(8月1日前)。组织与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相关的人员召开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数据采集工作,颁发数据采集工作任务书。

2)配合学校各部门完成基础数据采集。

各责任人员按任务分解表安排部署数据采集工作,数据采集完成后,先由各负责人对所有报送的数据严格审核并签字,将填写好的数据采集填报表以及数据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清单(主要是明细表类材料)于8月31日下午5点前交教学科研办。再由数据采集信息员对所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交院部负责人签字上交学校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的重要环节,其数据将应用到本科教学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高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中,数据上报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因此,要求确保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要求表格内容按规范填写,电子稿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命名。具体参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V3.0)》(附件1)。

(二)实行责任人负责制

各责任人应根据学院采集方案制定全面详尽的采集方案,落实好分配任务,确保数据采集工作有序、到位,所采填的数据准确无误,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准时提交。

(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高水平完成任务

各责任人应认真学习填报指南、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等相关附件资料,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采集填报。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院

2020年7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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