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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8日 

 

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提高我院党员发展质量,确保党员发展工作公平公正、程序规范、有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学生:(1)全日制17级本科学生;(2)全日制2016级、2018级、2019级本科学生原则上不发展;(3)特别优秀者除外(例如:退役入学入党条件基本具备的优秀学生、在抗疫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教师:入党条件成熟的教师。

二、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愿望,入党态度诚恳,在实际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入党动机纯正。

2、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且递交入党申请与推优之间原则上至少6个月。

3、已被入党推优年满1年,且入党推优表未丢失,丢失则不予发展。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自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要求至少1年。

5、在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

6、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顺利结业。

(二)学习成绩条件(针对学生)

1、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

2前一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30%,同时2019-2020-1学业成绩班级排名前30%在学院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可以适当放宽。

(三)工作能力标准

1、学生干部应工作认真负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普通同学应做到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能为组织或集体作出贡献;

2、考察期以来至少获两次院级及以上奖励。

3、教师参照此标准。

(四)群众基础标准

1、培养联系人认可,有培养联系人向党组织的明确意见表示考察对象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已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

2、同学接受,能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关心同学;

3、教师肯定,班主任、辅导员、有关教师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应基本趋同,即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

4、教师参照此标准,听取教研室、办公室非党员教师意见。

(五)日常表现

1、遵章守纪,无任何违纪记录,无任何一级通报批评记录;

2、学生宿舍区表现良好,无违规记录;

3、在各类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

4、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特别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程序要求的,可以发展;

5、教师参照此标准。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发展。

1、不接受组织安排,不参加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无故缺席两次及以上者;

2、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者;

3、参与补考未通过者;

4、所在宿舍脏乱差,或发现所在班级(寝室)同学出现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未能及时制止并向组织反映者;

5、培养考察期内被举报存在严重错误经核实确实无误者;

6、班风、学风差或在学院发展的重要时刻不能为学院争光的班级,不予发展;

7、教师参照此标准。

三、发展计划

(一)学生党员发展计划

党支部名称

班级

支部书记

建议发展名额

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第一党支部

土木1601-1604

土木1701-1704

土木1801-1804

廖昭文

8

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第二党支部

土木1605-1606

曾欢艳

0

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第三党支部

土木1705-1708

吴婷

2

建筑学专业党支部

建筑1601-1603

建筑1701-1703

建筑1801-1803

陈晔婷

6

工业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学生联合党支部

工设1601-1602

工设1701-1702

工设1801-1802

彭里格

4

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党支部

工程1601-1602

工程1701-1702

工程1801-1802

黄馨仪

4

工程造价专业学生党支部

造价1601-1604

造价1701-1705

造价1801-1803

王倩雯

8

少数民族学生党支部

少数民族积极分子

唐晓雪

4

共计



36

(二)教师党员发展计划单列。

四、发展流程

(一)支委会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意见

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以及支部党员意见,要逐个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培养联系人思想汇报的有关情况(汇报可通过线上方式完成,但要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向党支部提出拟发展对象建议人选。疫情防控期间,确定拟发展对象可以采取线上方式开展,线下要做好相关记录。要特别关注入党积极分子在校内、外参加各种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在符合入党程序要求下,可以发展入党。没有成立支委会的支部由支部正式党员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意见。

(二)支委会听取、征求群众意见

党支部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可以采取线上方式开展,线下要做好相关记录),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并进行党员发展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且得到绝大多数群众认可的入党积极分子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本人和群众反馈。本人对群众的意见要正确认识。没有成立支委会的支部由支部正式党员听取、征求群众意见。

(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答辩,确定发展对象

各党支部应当举行答辩会(疫情防控期间,可以采取线上方式开展,线下要做好相关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将自己培养考察期一年内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向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做详细介绍,重点突出入党动机、自身的先进性和入党积极性,并接受支部全体党员问询。党支部全体正式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能否成为发展对象进行投票表决,票数过半者方可成为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党支部要在会前向其介绍会议内容,征求意见。支部答辩会由支部组织委员组织举行。

(四)支委会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同意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党委审核,并在支部公示拟发展对象名单。

(五)党委审核

各党支部将拟发展对象汇总后报党委审核同意,上报党委审核材料中应当包含答辩材料、量化考核材料以及发展党员阶段材料。

(六)党委公示

党委拟发展对象在院内进行公示。

五、时间安排

45日前,各党支部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形成推荐意见,向党支部提出拟发展对象建议人选。

48日前,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答辩,讨论确定支部发展对象并公示。

410日前,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报党委审查。

415日前,提交党委会讨论发展对象名单并将发展对象在院内进行公示。

4-5月,发展对象培训(学校统一安排)。

430日前,完成政审。

525日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吸收成为预备党员。

610日前,完成入党材料的整理、归档。

六、注意事项

(一)各党支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

(二)各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支部大会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发展材料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填写。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党委

2020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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