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通知
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三重一高”人才培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南工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注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12-2014级各班同学。(2015年专升本班除外)
二、测评要求及程序
1、请各班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填写素质综合测评表。
2、各班应成立素质综合测评小组,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对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审核。
3、班级素质综合测评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将每位同学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在班级予以公示。评定结果必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由带班辅导员签字后上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在素质综合测评过程中,一经发现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9月23日—9月29日各班根据文件规定完成测评工作,填好素质综合测评表。
2、各班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样表格式,不得改动,并于9月30日12点前将素质综合测评总表交学习部。电子文档发至学习部邮箱:511236053@qq.com。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