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8日
关于开展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工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湖工教〔2013〕24号)文件规定,从2013级普通本科生开始实行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20日(第7周星期二)前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好2013、2014级本科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的学分录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同时,认真做好2015级本科学生素质能力拓展与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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