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第一届“皇朝家私”奖学金的决定
根据根据《“皇朝家私”奖学金评选方案》及《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等文件要求,经过皇朝家私卓越工程师班同学书面申请,班级评议,班主任同意推荐,带班辅导员初审,学院党总支审核,“皇朝家私”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决定将“皇朝家私”一等学金授予工业设计2014级卓越班瞿翔宇(金额8000元/人),二等奖学金分别授予宋婷、陈雅丽(金额5000元/人),三等奖奖学金分别授予程宇霖、赖泽鸿、梅芳(金额3000元/人)。
希望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心怀感恩之情,心存报国之志,倍加珍惜,立志成才。希望广大同学以获奖同学以获奖同学为榜样,刻苦学习,顽强拼搏,更上一层楼。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